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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发布《质谱仪通用规范》
仪器信息网讯 2017年7月12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17年第18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中发布了《质谱仪通用规范》。该国家标准将于2018年2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全文将于2017年8月9日公开。该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各类质谱仪系列标准制订工作的基础,对质谱仪器性能测定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网从该国家标准起草方处了解到,《质谱仪通用规范》主要规定了标准适用的范围、基本术语和定义、仪器分类和通用要求及规范等内容。
作为通用规范,适用于各类质谱仪,包括单独使用的质谱仪器和联用系统中作为检测器使用的质谱仪器,不适用于检漏仪等专用仪器;
质谱仪分类采用按使用场合和按质量分析器两种分类模式;
该标准选取了6个质谱仪均需要具有的基础性能参数,包括质量范围、质量准确性、质量稳定性、质量分辨率、检测限、重复性,并作详细规范和说明。
此外,还对质谱在不同使用场合下工作条件和安全要求等内容作明确规范。
据悉,该国家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由上海舜宇恒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广州禾信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防化研究院、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和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参加。
制定我国质谱仪器的系列标准形势十分迫切
在我国,质谱的应用覆盖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生物技术、生命科学等重要领域。2016年,我国质谱年市场采购量已经达6千台,总金额达60亿元。我国质谱应用起步晚,制造水平相对较低,质谱仪主要依靠进口。由于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市场上各厂家对质谱仪均按照自己的标准进行定义和宣传,没有统一的名称、性能和分类,对于关键指标参数遮遮掩掩,甚至虚高其产品指标性能,造成用户在采购仪器时感到迷惑,很难买到合理的、符合自己需求的质谱;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统一国家标准,造成国内质谱厂商难以同进口仪器进行合理的性能参比,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质谱仪器产业的无序竞争,严重制约了国产质谱仪器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该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对规范我国质谱仪器市场起到积极作用。